古丈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
2026-07-03 18:50:5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古丈县应急管理局 | 编辑:李鎏 | 作者:古丈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396

第一条 原则 为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(以下称“两电”)消防安全风险隐患,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,防范“两电”火灾事故发生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奖励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相关管理工作,遵循“真实举报、查实即奖、严格保密、公平公正”原则。

第二条 奖励对象 本县辖区内自愿参与“两电”消防安全监督、主动报送隐患举报线索的社会公众。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上报线索、重复举报、线索信息无效的,不予奖励。严禁虚假举报、诬告陷害,一经查实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第三条 可奖励举报情形 举报内容主要包括:私拉飞线对“两电”违规充电;“两电”入楼道、入户违规停放。举报经查证属实的,对举报人予以奖励。

第四条 奖励标准与奖励兑付 举报线索经查实有效的,单次给予 20 元奖励,奖励兑付采取手机话费充值、发放实物物资两种方式。

第五条 举报渠道 举报人统一通过“两电”安全隐患线上举报平台提交线索。

第六条 权益保障与工作监督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,保障举报人信息与人身安全。对工作人员推诿拖延、泄露信息、违规奖惩等违纪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严肃追责。

第七条 附则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本办法由古丈县应急管理局、古丈县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。

附:“两电”隐患举报系统二维码

责编:李鎏

一审:李鎏

二审:向芝琴

三审:陈真

来源:古丈县应急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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